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公告
(2011年第6号)
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同意,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1名。具体如下。
二、聘用待遇
一、 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
岗位
|
人数
|
岗位职责及目标
|
任职基本条件
|
除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
|
副院长
|
1
|
1、协助院长开展学院的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,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,组织落实年度科研和学科建设任务;
2、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、鉴定和报奖,协调处理课题科研相关工作;
3、推动科研工作与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相互促进,凝练学科建设方向,提升专业建设水平;
4、组织学术交流活动,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归案和立卷;
5、负责教职工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工作;
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|
1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正高级技术职务;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,身体健康;综合素质优秀者,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;
2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有较开阔的视野和较强的全局观念,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;
3、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,在马克思主义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;
4、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,善于沟通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|
按照上海交通大学《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意见》的规定,提供相应的工资、岗位津贴及住房津贴、科研启动经费等。
三、选聘程序及方法
学校成立面试答辩委员会。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,组织个人述职和面试答辩并进行民主测评。遴选委员会根据述职、面试答辩和测评情况提出建议人选,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。
四、应聘报名
可以个人申请、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;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。应聘者,请填写《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》,同时提供个人简历,相关证明材料(包括:学历及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),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。校外报名者还须提交三封推荐信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。
五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
2010年5月11日
附件【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.doc】
|